我们能帮您找点什么吗?

NEWS

海关两用物项管制与查验收紧

2025 年 6 月 16 日,海关总署发布 2025 年 第 123 号《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


图片


公告提出,当海关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出口管制范围,并制发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通知书》给企业,企业应从收到质疑通知书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如检验检测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)。

换言之,企业在收到海关质疑通知书后有“7天举证期”。

什么是两用物项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(第792号令),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,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,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、开发、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、技术和服务,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。

简单来说,两用物项既可用于民用也可用于军事目的,例如石墨制品、含中重稀土元素的物项、易制毒化学品(胡椒醛、高锰酸钾等)等。

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主要管制四大类物项:监控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、放射性同位素、商用密码等;

·包括且不限于稀土元素相关物项(如钐、钆、铽等),石墨及其制品物项(如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、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等),各种金属或其合金的金属粉末(如锌、钛、镁等),用于测试、检测和生产的系统、设备及其部件等;

·《核出口管制清单》中所列物项和技术;

·《易制毒化学品》中所列物项;

近期口岸查验重点解析与高频次检测化验

产品清单

1

稀土元素相关物项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8 号 《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》宣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新的出口管制。

图片

2025 年 6 月 12 日,商务部发布的最新动态中表明”已依法批准一定数量的合规申请,并将持续加强合规申请的审批工作”。

对比之前的管制清单,新的出口管制政策新增了七种中重稀土元素的出口管制要求。

·新增的七种中重稀土元素:钐、钆、铽、镝、镥、钪、钇;

·可能涉及的产品清单:永磁体(电机、风电设备)、储氢合金(大型电池)、MRI设备等。

因此,含有稀土元素的产品企业需要格外注意,以下物项均实施出口管制:

·中重稀土金属、含中重稀土元素的合金及相关制品(包括含中重稀土元素的靶材、含中重稀土元素的永磁材料);

·中重稀土金属的氧化物及其氧化物的混合物;

·含中重稀土元素的化合物及其化合物的混合物。

石墨物项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 2023 年 第 39 号《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》,对石墨类相关制品的出口管制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。

图片

对于“三高”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、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(包括球化石墨、膨胀石墨等)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,并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。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。

·可能涉及产品清单:石墨制电池电极、石墨纸等。

注:“三高”:高纯度(纯度>99.9%)、高强度(抗折强度>30Mpa)、高密度(密度>1.73克/立方厘米)钨、碲、铋、match钼、铟相关物项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0 号《公布对钨、碲、铋、钼、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》中宣布新增五种金属相关物项的出口监管。


图片


可能涉及产品清单:石墨制电池电极、石墨纸等